
10月12日至16日,第四届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长沙举行。衡阳检察机关选派的参赛选手不畏强手、奋力拼搏,经过激烈角逐,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彭靖、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刘文从全省63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湖南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获“优秀组织奖”。

▲右一为业务标兵彭靖,左一为业务标兵刘文

▲右二为衡阳检察机关参赛选手领队、华新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华
本次业务竞赛设置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和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汇报答辩等多个考核环节,综合考察选手政治理论素养、法治思维能力、实务办案水平、释法说理功底和疑难问题处置能力。两位标兵取得的优异成绩,既是个人拼搏奋进结出的硕果,也是衡阳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成效的生动写照。

10月16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征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如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琳及华新地区检察院院领导迎接载誉归来的参赛团队,向他们献上鲜花,祝贺他们取得佳绩。

李征明充分肯定了参赛选手积极进取、敢于亮剑的精神。他表示,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选手、教练、领队的辛勤付出,感谢选手们为衡阳检察机关争得了荣誉。衡阳市院党组将持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希望获奖选手及参赛选手戒骄戒躁,将备赛过程中学到的业务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获奖选手表示,比赛是起点不是终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月12日至16日,第四届湖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长沙举行。衡阳检察机关选派的参赛选手不畏强手、奋力拼搏,经过激烈角逐,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彭靖、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刘文从全省63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湖南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获“优秀组织奖”。

▲右一为业务标兵彭靖,左一为业务标兵刘文

▲右二为衡阳检察机关参赛选手领队、华新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华
本次业务竞赛设置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和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汇报答辩等多个考核环节,综合考察选手政治理论素养、法治思维能力、实务办案水平、释法说理功底和疑难问题处置能力。两位标兵取得的优异成绩,既是个人拼搏奋进结出的硕果,也是衡阳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成效的生动写照。

10月16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征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如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琳及华新地区检察院院领导迎接载誉归来的参赛团队,向他们献上鲜花,祝贺他们取得佳绩。

李征明充分肯定了参赛选手积极进取、敢于亮剑的精神。他表示,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选手、教练、领队的辛勤付出,感谢选手们为衡阳检察机关争得了荣誉。衡阳市院党组将持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希望获奖选手及参赛选手戒骄戒躁,将备赛过程中学到的业务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获奖选手表示,比赛是起点不是终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