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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案快办”显成效:危险驾驶案快速处理
    时间:2024-07-23  作者:肖科能 李翔  新闻来源:湖南法治报 【字号: | |

    近日,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事发当日,被告人何某某酒后驾车时接听电话,导致摩托车摔倒在地,其本人受伤。经鉴定,何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0.05mg/100ml,属于醉驾。”办案检察官刘运成介绍,从检察机关受理这起案件到法院宣判仅用了10天时间,这样的办案速度,得益于衡山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快速办理。

    刘运成进一步说明:“我们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会商,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在阅卷、讯问、审查等环节全面提速,实现‘轻案快办’。”

    “轻案快办”不仅体现在检察环节,审判环节同样明显提速。此次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不到10分钟,法院便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

    刘运成表示,“对于老百姓而言,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案件处理的效率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轻案快办’机制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我们将继续探索这种模式,为正义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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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案快办”显成效:危险驾驶案快速处理

    时间:2024-07-23  作者:肖科能 李翔 

    近日,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事发当日,被告人何某某酒后驾车时接听电话,导致摩托车摔倒在地,其本人受伤。经鉴定,何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0.05mg/100ml,属于醉驾。”办案检察官刘运成介绍,从检察机关受理这起案件到法院宣判仅用了10天时间,这样的办案速度,得益于衡山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快速办理。

    刘运成进一步说明:“我们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会商,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在阅卷、讯问、审查等环节全面提速,实现‘轻案快办’。”

    “轻案快办”不仅体现在检察环节,审判环节同样明显提速。此次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不到10分钟,法院便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

    刘运成表示,“对于老百姓而言,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案件处理的效率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轻案快办’机制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我们将继续探索这种模式,为正义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