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涉军优待政策的落实,该院以“军人优先”标识设置为切入点,在辖区开展涉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的监督活动。随后,该院与县卫健局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医疗场所的涉军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以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收到磋商函后,衡阳县卫健局第一时间下达整改措施,责成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优先窗口,在挂号、缴费、取药等服务窗口设置“军人、退役军人等优先”标识;同时要求门诊量较大的医疗机构设置导诊台,优先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特别是行动不便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导诊、取药等服务,全力做好涉军优待对象的权益保障工作。
“标识虽小,但守护的是军人的荣光。”衡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晓斌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关注“军人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实现强国强军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