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在建筑工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检察官,我们好多人签合同时根本没细看,现在才发现打官司要跑去甲方公司所在地,这成本也太高了。”赵师傅满脸愁容地说。
检察官李江文结合工友打官司的困惑和难处,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例如不合理的管辖条款,可以和甲方沟通修改,明确约定在工程所在地起诉,签之前多留个心眼,重点看工资发放、工程地点、争议解决这些关键条款,别怕麻烦。要是对方不愿意改,宁可先不签,也别给自己挖坑。”现场不少工友纷纷点头。
“我有个兄弟下班路上摔了一跤,当时没在意,结果过几天在工地上又摔了,现在分不清这伤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刘师傅急切地问道。
“这种情况确实复杂,但关键在于证据。下班路上受伤如果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可能认定为工伤;而工地上受伤,首先要及时就医,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拍片报告,这些都是认定工伤的重要证据。只有证据链完整,才能顺利走完工伤认定流程,拿到应得的赔偿。”检察官周燕为其答疑解惑。
这场普法活动,在一问一答间,将法治思维深植群众心间,真正实现了“法典从纸面走向生活”,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