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对应集中管辖的检察院与属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协作机制。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兴无,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碧平出席会议。
《办法》涉及职能分工、线索移送、一体化协作和绩效考核等24条,旨在构建行政检察全覆盖的综合监督格局,强化线索共享,提升监督质效,明确了市检察院、铁检院和属地基层检察院的职能定位,设置了线索移送、处理、反馈和跟踪问效机制,确定了由市检察院通过交办、提办、联办等形式优化行政检察力量调配,并结合省检察院考评方案,对属地基层检察院的相关办案工作予以考核。
座谈会上,双方就办案协作、资源共享、业务研讨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沟通,对所签订机制在今后办案中的常态化运行及后续完善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周碧平在讲话中提出,共同签订《办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对当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地域壁垒及行政检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的积极应对,也是“攥指成拳聚合力、一体化办案提质效”的最好体现。我们要以加强办案协作、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树牢“一盘棋”思想,构建“一体化”模式,健全“一揽子”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有效、有序开展。
刘兴无强调,要共同深化思想认识,切实领会加强行政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协作扎扎实实办理一批“助力衡阳法治建设”的好案;要共同强化协作意识,切实提升行政检察协作效能效果,将协作共促的宗旨贯穿于案源开拓、线索管理、监督办案、行政争议化解的始终;要共同活化资源配置,切实构建行政检察协作全新格局,充分激活两家的司法资源和力量,互有侧重、各挥所长,发挥协作优势,形成合力;要共同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检察协作有序发展,在后续实践中,针对监督重点难点,开展更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实践经验优化协作内容和协作方法,争取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探索提供有益经验。
7月20日下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对应集中管辖的检察院与属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协作机制。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兴无,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碧平出席会议。
《办法》涉及职能分工、线索移送、一体化协作和绩效考核等24条,旨在构建行政检察全覆盖的综合监督格局,强化线索共享,提升监督质效,明确了市检察院、铁检院和属地基层检察院的职能定位,设置了线索移送、处理、反馈和跟踪问效机制,确定了由市检察院通过交办、提办、联办等形式优化行政检察力量调配,并结合省检察院考评方案,对属地基层检察院的相关办案工作予以考核。
座谈会上,双方就办案协作、资源共享、业务研讨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沟通,对所签订机制在今后办案中的常态化运行及后续完善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周碧平在讲话中提出,共同签订《办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对当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地域壁垒及行政检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的积极应对,也是“攥指成拳聚合力、一体化办案提质效”的最好体现。我们要以加强办案协作、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树牢“一盘棋”思想,构建“一体化”模式,健全“一揽子”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有效、有序开展。
刘兴无强调,要共同深化思想认识,切实领会加强行政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协作扎扎实实办理一批“助力衡阳法治建设”的好案;要共同强化协作意识,切实提升行政检察协作效能效果,将协作共促的宗旨贯穿于案源开拓、线索管理、监督办案、行政争议化解的始终;要共同活化资源配置,切实构建行政检察协作全新格局,充分激活两家的司法资源和力量,互有侧重、各挥所长,发挥协作优势,形成合力;要共同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检察协作有序发展,在后续实践中,针对监督重点难点,开展更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实践经验优化协作内容和协作方法,争取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探索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