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华等的任免通知》(衡常发〔2023〕8号),经2023年4月27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罗华为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宁敏为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徐丽梅为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杨晓春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超的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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