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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31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31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

    1

    28203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1日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1日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www.hengyang.jc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1887341788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联系人:陈芮汐

    联系电话:0734-8204733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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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3-11-30  作者: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31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31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体能训练中心设备

    1

    28203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1日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1日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www.hengyang.jc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1887341788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联系人:陈芮汐

    联系电话:0734-8204733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