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湘政办函〔2023〕67号)、《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湘管发〔2024〕26号)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法院、检察院、省直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可以确认权属、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
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我院2011年12月19日购置的40亩土地,坐落于衡阳市高新区第58号街区02号地块内,所属区县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面积为26666.80平方米(40亩),权利归属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单位、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企业、个人如有异议的,单位、企业加盖公章,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受理举报单位: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受理地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2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1
受理举报电话:0734-8850327
受理举报传真:0734-885011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0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湘政办函〔2023〕67号)、《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湘管发〔2024〕26号)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法院、检察院、省直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可以确认权属、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
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我院2011年12月19日购置的40亩土地,坐落于衡阳市高新区第58号街区02号地块内,所属区县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面积为26666.80平方米(40亩),权利归属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单位、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企业、个人如有异议的,单位、企业加盖公章,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受理举报单位: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受理地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209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1
受理举报电话:0734-8850327
受理举报传真:0734-885011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