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湘政办函〔2023〕67号)、《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湘管发〔2024〕26号)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法院、检察院、省直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可以确认权属、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
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1.原上堡检察院技侦大楼坐落于耒阳市振兴南路890号,所属区县为耒阳市,资产面积为2429.72㎡(该数据由第三方机构实测)
2.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附属楼坐落于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西外环路21号,所属区县为蒸湘区,资产面积为250.95㎡(该数据由第三方机构实测,包括门卫楼)。
以上2处资产面积共计2680.67平方米,使用单位及权利归属均为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单位、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部,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企业、个人如有异议的,单位、企业加盖公章,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本院检务督查人员姓名:刘湘
联系电话:0734-8850396
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0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部署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湘政办函〔2023〕67号)、《关于法检司系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及资产盘活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湘管发〔2024〕26号)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法院、检察院、省直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可以确认权属、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
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加强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1.原上堡检察院技侦大楼坐落于耒阳市振兴南路890号,所属区县为耒阳市,资产面积为2429.72㎡(该数据由第三方机构实测)
2.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附属楼坐落于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西外环路21号,所属区县为蒸湘区,资产面积为250.95㎡(该数据由第三方机构实测,包括门卫楼)。
以上2处资产面积共计2680.67平方米,使用单位及权利归属均为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单位、企业及个人对本公示权属备案登记的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提供相关资料交至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部,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企业、个人如有异议的,单位、企业加盖公章,个人有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本院检务督查人员姓名:刘湘
联系电话:0734-8850396
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