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吴某津与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及第三人刘某辉、衡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撤销行政拘留及行政赔偿行政检察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9日9时
二、听证地点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3月19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申请;
2.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组织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伟魄 电话:0734-88503339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3日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吴某津与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及第三人刘某辉、衡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撤销行政拘留及行政赔偿行政检察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9日9时
二、听证地点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3月19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申请;
2.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3.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组织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伟魄 电话:0734-88503339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