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邹萍获评“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从检14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熟练掌握各类法律知识,专精财税、海关业务知识。因工作突出,2022年被评为“衡阳市打击传销工作先进个人”、“衡阳市食安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专业人才”。
2022年以来,参与办理涉税案件15件,其中包括“4.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税案件;指导下级院办理涉税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5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财税安全。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邹萍获评“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从检14年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熟练掌握各类法律知识,专精财税、海关业务知识。因工作突出,2022年被评为“衡阳市打击传销工作先进个人”、“衡阳市食安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专业人才”。
2022年以来,参与办理涉税案件15件,其中包括“4.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税案件;指导下级院办理涉税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5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财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