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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时间:2023-09-28  作者:郑雨佳 陈梦颖  新闻来源: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9月28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雷振湘介绍了衡阳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永忠、第七检察部主任杨帆别答记者问。







    记者:

    这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能否介绍一下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以及这批案例有哪些特点?

    解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展现全市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市检察院发布了这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发布,以点带面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热切关注和期待诉求。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领域广泛。4个案例分别覆盖了流域保护、临时用地复垦、危险废物处置以及水体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和多样性。二是履职方式灵活。对于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职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人大+检察”监督、“河长+检察长”机制、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公诉之外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通过恢复性司法使受损公益得到最大保护,也能够对潜在的违法者形成震慑。三是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磋商,协同发力,推动受损公益问题的“诉前解决”。


    记者:

    衡阳检察机关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经验和做法?

    解答: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通过“四个强化”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沟通协作。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二是强化诉源治理。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及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督促协同行政机关进行系统治理,促进公益受损问题从源头解决,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三是强化宣传推广。注重将公益诉讼办案做成生动法治课,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整改、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公益诉讼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公益保护领域多元、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深化业务培训,借力“外脑”“智囊团”破除司法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聚力打造专业化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实现公益诉讼办案质量的提升。


    记者:

    据了解,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外,检察公益诉讼还涉及多个领域,今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引入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请问衡阳检察机关在该领域做了哪些工作?

    解答:2020年起,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7件,涉及盲道维护管理的12件、涉及无障碍通道、电梯改造的7件、涉及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标志的5件、涉及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3件。其中南岳区院办理的“督促辖区内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坡道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当日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作为典型案件报道。无障碍环境立法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大力度、在更广领域助力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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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时间:2023-09-28  作者:郑雨佳 陈梦颖 

    9月28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雷振湘介绍了衡阳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永忠、第七检察部主任杨帆别答记者问。







    记者:

    这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能否介绍一下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以及这批案例有哪些特点?

    解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展现全市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市检察院发布了这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发布,以点带面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热切关注和期待诉求。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领域广泛。4个案例分别覆盖了流域保护、临时用地复垦、危险废物处置以及水体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和多样性。二是履职方式灵活。对于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职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人大+检察”监督、“河长+检察长”机制、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损害公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公诉之外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通过恢复性司法使受损公益得到最大保护,也能够对潜在的违法者形成震慑。三是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磋商,协同发力,推动受损公益问题的“诉前解决”。


    记者:

    衡阳检察机关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经验和做法?

    解答: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通过“四个强化”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沟通协作。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二是强化诉源治理。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及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督促协同行政机关进行系统治理,促进公益受损问题从源头解决,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三是强化宣传推广。注重将公益诉讼办案做成生动法治课,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整改、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公益诉讼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公益保护领域多元、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深化业务培训,借力“外脑”“智囊团”破除司法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聚力打造专业化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实现公益诉讼办案质量的提升。


    记者:

    据了解,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外,检察公益诉讼还涉及多个领域,今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引入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请问衡阳检察机关在该领域做了哪些工作?

    解答:2020年起,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7件,涉及盲道维护管理的12件、涉及无障碍通道、电梯改造的7件、涉及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标志的5件、涉及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3件。其中南岳区院办理的“督促辖区内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坡道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当日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作为典型案件报道。无障碍环境立法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大力度、在更广领域助力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